7月29日晚,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公号发布文章,文中表示,部分车辆产品安装使用“小蓝灯”,向其他道路参与者显示本车驾驶辅助系统处于工作状态。但当前“小蓝灯”存在灯光滥用情况,易引发安全风险。夜间开启的“小蓝灯”容易让其他道路参与者产生眩光,观感刺眼,特别是干扰周边驾驶员对路况的判断;带有该指示灯的车辆更容易被其他车主借机加塞、近距离跟车,增加路面通行风险。
文中提到,在国内,GB 4785—2019《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》目前虽尚未对“小蓝灯”使用做出明确要求,但依据该标准,原则上不应使用非本标准定义的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。国际上,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下的照明和光信号工作组(GRE)及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组(GRVA)正在针对“小蓝灯”开展研究,对于其产生的安全增益、潜在风险等仍存在争议。
据介绍,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主管部门指导下,开展GB 4785《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》标准制修订,同时配合开展加强“激进式”产品创新设计准入审查和测试验证管理相关工作,进一步规范车辆灯具安装使用,提升汽车产品安全性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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